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度
是多少?

📅 2026-06-09 · 分类:税务实操 · 标签:税务实操

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)免征增值税;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,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(含)免征增值税。2026年政策延续执行。

10万/月免征增值税
30万/季免征增值税
2026年政策延续

1免税额度政策(2026年)
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1号)及后续延续文件,2026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

✅ 核心政策: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(含)的,免征增值税;
按季申报的,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(含)的,免征增值税。

政策执行期限

原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(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及后续延续文件),2026年全年有效。建议企业在申报前关注税务总局最新公告确认。

2按月申报 vs 按季申报

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额度根据申报期限分别计算:

申报方式免税标准超限处理适用对象
按月申报月销售额 ≤ 10万元全额征税(非仅超出的部分)小规模纳税人
按季申报季销售额 ≤ 30万元全额征税(非仅超出的部分)小规模纳税人(推荐)

💡 举例说明:
某企业按季申报,2026年第一季度销售额分别为:1月12万、2月8万、3月9万。
季度合计 = 12+8+9 = 29万元 ≤ 30万元 → 免征增值税
若季度合计 = 31万元 → 全额征收增值税(不只是对超出1万元部分征税)

如何选择申报期限?

  • 按季申报可以减少零星超额导致的全额征税风险,推荐销售额波动较大的企业选择按季申报
  • 一旦选择申报期限,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
  • 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,季度内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,但季度总额未超过30万的,仍可享受免税

3超过免税额度怎么征税?

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(或季度超过30万元)的,全额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,不是仅对超出部分征税。

征收率

业务类型征收率备注
销售货物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%(减按1%,2026年政策)2027年底前减按1%
提供建筑服务3%(减按1%,2026年政策)需在外管证所在地预缴
不动产销售5%不适用减按1%政策
不动产租赁5%不适用减按1%政策

⚠️ 重要: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不动产销售/租赁仍按5%征收率执行。

4专用发票的影响

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,无论销售额是否超过免税标准,均不得享受免税,需要按规定征收率缴纳增值税。

专用发票与免税的关系

  •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开具专票对应的销售额不得享受免税
  • 未开具专票的部分,如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,仍可享受免税
  • 客户需要专票时,企业需要在开票前权衡:开具专票即放弃该部分销售额的免税优惠

💡 实操建议:如果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不需要抵扣进项税,尽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以享受免税优惠。仅在客户必须抵扣进项税时,才开具专用发票。

5销售额的计算口径

计算月/季度销售额时,需要注意以下口径问题:

  1. 含税 vs 不含税:免税标准中的"销售额"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。开具普通发票时,票面金额为含税销售额,需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判断是否超标
  2. 所有应税销售额合并计算:包括销售货物、提供服务、不动产销售/租赁等所有应税行为,合并计算是否超过免税标准
  3. 不动产销售/租赁单独计算:根据税法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、租赁不动产的销售额可以单独享受免税标准(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部分免征),详情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
  4. 差额征税: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,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

⚠️ 差额征税提示: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,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。例如:旅游服务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/月或30万/季。

6常见问题解答

Q1:小规模纳税人超免税标准后,是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吗?

不是。一旦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(或季度超过30万元),全部销售额均需缴纳增值税,不是仅对超出部分征税。

Q2:按季申报的企业,季度内某个月超过10万,但季度总额未超30万,要交税吗?

不需要。按季申报的,以整个季度的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30万元,季度内单月超额不影响免税资格。

Q3: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吗?

可以。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放弃免税,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放弃免税后,3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免税。

Q4:2026年3%减按1%政策是否延续?

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,3%征收率减按1%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,2026年全年有效。不动产销售/租赁不适用此减免。

📌 政策依据:
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(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)
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(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)
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(征管事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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