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材料暂估入库后发票到了怎么处理?

📅 2026-06-08  |  📂 会计实操  |  💡 采购会计

原材料已入库但发票未到,先暂估入账;发票到达后,红冲原暂估分录,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。

2种 处理方法
3笔 核心会计分录
月初 红冲时间点

1什么是暂估入库?

企业经营中经常遇到:货物已到、发票未到的情况。按照权责发生制,存货所有权已转移,需要确认入库,但发票金额未知,只能暂估一个金额入账。

核心原则:存货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,期末必须暂估入账,确保账实相符。次月发票到达后,再冲回暂估并按发票金额正式入账。

暂估入账的暂估依据通常包括:

  • 采购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金额
  • 同类货物近期采购价格
  • 供应商发货单/送货单标注的价格
  • 如无以上依据,可按计划成本暂估

注意:暂估入账时不包含进项税额——因为进项税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抵扣,暂估只入存货成本(不含税价)。

2暂估入账的分录(发票未到时)

月末,原材料已入库但发票未到,按暂估价值入账:

借/贷科目说明
原材料 / 库存商品(暂估不含税价) 暂估入库成本
应付账款——暂估应付账款 暂估负债(无票)

举例:企业采购原材料一批,合同价不含税10万元,发票未到。月末暂估入账:

借/贷科目金额
原材料 100,000.00
应付账款——暂估应付账款 100,000.00

3发票到达后的处理(核心)

发票到达后,需要先红冲原暂估分录,再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。这是标准做法,称为"月初红冲法"

第一步:红冲原暂估分录

借/贷科目说明
应付账款——暂估应付账款(红字/负数) 冲回原暂估
原材料 / 库存商品(红字/负数) 冲回原暂估

红冲时间:实务中通常在次月月初统一红冲上月暂估入库。也可在发票到达的当月直接处理,但月初集中处理更规范。

第二步:按发票金额正式入账

借/贷科目说明
原材料 / 库存商品(发票不含税价) 正式入库成本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
应付账款——××供应商(发票金额含税) 正式应付

完整实例演示

接上例:次月收到发票,不含税价 102,000元,增值税 13,260元(13%),含税总价 115,260元

第一步:红冲暂估(100,000元)

借/贷科目金额
应付账款——暂估应付账款(红字)-100,000.00
原材料(红字)-100,000.00

第二步:按发票入账

借/贷科目金额
原材料102,000.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13,260.00
应付账款——××供应商115,260.00

差额处理:暂估100,000元与实际发票102,000元相差2,000元,红冲后按实际金额入账,差额自然体现在原材料成本中,无需单独处理。

4两种处理方法对比

方法A:月初红冲法(推荐)

做法:次月月初,全额红冲上月暂估分录;收到发票后按发票全额重新入账。

优点:账务处理清晰,与发票流匹配,审计易接受。

缺点:分录较多(先红冲再重入)。

适用:所有企业,尤其是上市公司/审计要求高的企业。

方法B:差额调整法

做法:只调整暂估与实际发票之间的差额,不红冲原分录。

优点:分录少,操作简单。

缺点:账面不能反映完整业务轨迹,审计可能不认可。

适用:小微企业,暂估差异较小的情况。

审计风险:差额调整法会导致"原材料"科目账面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(保留了暂估余额),年度审计时可能被要求调整。建议统一使用月初红冲法

5进项税额的处理要点

情形进项税额处理说明
暂估入账时 不确认进项税额 无专用发票,无法抵扣
收到专票后 确认进项税额,可抵扣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
收到普票(不能抵扣) 全额计入存货成本 含税价全部计入成本
发票跨年才收到 仍可抵扣(360天内认证) 不受存货已结转成本影响

增值税抵扣时限: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(或勾选确认),逾期无法抵扣。暂估入库后务必跟踪发票,避免超期。

6金蝶软件操作路径

金蝶KIS标准版/迷你版

  1. 【仓存管理】→【外购入库】→ 新增入库单(发票未到勾选"暂估")
  2. 审核入库单后生成暂估记账凭证
  3. 收到发票后:【采购管理】→【采购发票】→ 关联原入库单
  4. 系统自动生成"暂估冲回"和"正式入账"两张凭证

金蝶云星辰(云会计+云进销存)

  1. 【采购】→【购货单】→ 新增(实货已到、发票未到)
  2. 勾选"暂估入库",保存并审核
  3. 收到发票后:【采购】→【采购发票】→ 选择对应购货单
  4. 点击【生成凭证】,系统自动处理暂估冲回

建议:在金蝶中设置"暂估应付账款"辅助核算(按供应商),方便跟踪哪些供应商发票未到,定期清理。

7常见问题FAQ

暂估入账的存货已经领用生产了,发票才到,怎么处理?
分两种情况:①存货暂估入账后已领用生产,但产品尚未销售:红冲暂估后按发票金额调整"原材料"科目,已转入"生产成本"的差异不调整(因为产品未销售,成本未结转)。②产品已销售:暂估与实际的差额需追调整到"主营业务成本"(即当初暂估的成本偏低,现在要补差额)。实务中,若差异较小可直接计入当期成本,差异较大需追溯调整。
估价入账是否可以用合同价?
可以。如果没有发票,按合同约定价格(不含税)暂估是最常用的方法。若无合同价,可按近期同类货物采购价或计划成本暂估。关键是保持一致性,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暂估政策。
年末暂估的存货,次年收到发票,要不要调整上年报表?
如果暂估金额与发票实际金额差异不重大,可在次年直接调整(计入当期损益)。如果差异重大,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(发票在次年1-2月收到,属于上年度经济业务),需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,调整上年报表。实务中,金额不重大的一般直接计入次年成本。
暂估入账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?
有影响。根据税法,暂估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),但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前(次年5月31日前)取得发票,否则需纳税调增。如果汇算期满仍未取得发票,暂估成本不得税前扣除,需补缴企业所得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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